他办公务时发作的不测灭亡属于工伤,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灭亡,其曲系亲属根据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贴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贴金:
(一)丧葬补贴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域上年度职工月均匀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根据职工本人工资的必然比例发给由因工灭亡职工生前供给次要生活来源、无劳动才能的亲属。
原则为:配头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白叟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原则的根底上增加10%。审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该高于因工灭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详细范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分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贴金原则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域上年度职工月均匀工资。
详细原则由统筹地域的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开展情况规定,报省、自治区、曲辖市人民政府存案。
假设按交通变乱补偿则是适用《更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补偿案件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阐明》第二十七条 丧葬费根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均匀工资原则,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二十八条 被抚养人生活费根据抚养人丧失劳动才能水平,根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收入原则计算。被抚养报酬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抚养人无劳动才能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削减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抚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才能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抚养人还有其他抚养人的,补偿义务人只补偿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部门。
被抚养人有数人的,年补偿总额累计不超越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收入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收入额。
第二十九条 灭亡补偿金根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收配收进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进原则,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削减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