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少”考生考研的工作单位有什么要求?
按照教育规定,“双少”考生即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是指:①报考地处二、三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原则上在招生单位所在省(区、市)就业的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或者 ②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即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19个自治县(旗),并报考为原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由于我校地处湖北省武汉市,属于一区,所以我校只能按照上述规定中的②执行,即报考我校的 “双少”考生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工作单位、人事档案、户口均在民族自治地方(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民族乡不属于民族自治地方; (2)必须是在职人员,就读学校地处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不属于在职人员,不能享受“双少”政策 ; (3)必须与原工作单位签署定向培养或者委托培养协议书,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 (4)“双少”考生如被录取,不办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转出手续; (5)“双少”考生可按全国单独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录取。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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