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种旅游规划的基本类型和特征?
1、概念性规划
主要任务和功能目标是研究确定国家、地区、城市、目的地、景区的旅游主题概念,工作内容是根据市场需求、供求关系和资源条件确定规划对象能够和需要做什么,至于具体怎么做、做什么、谁去做、什么时候做等等都只一般性提及,不是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简而言之,概念规划只能解决主题是什么以及它如何能够解决的问题。它与可行性研究报告大致相同。两者之间的差异主要是因为可行性研究主要是关于现有主题和既定项目是否集中和可行性问题,概念规划首先回答的问题是主题和项目,是什么样的问题。
2、总体规划
其主要任务是按主题规划布局,作用和功能的目的是使主题得以实现,对围绕主题选择的项目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研究,并对如何实施提出一些一般性的或原则的意见和建议。因此,总体规划通常包括旅游开发建设的开发建设目标、原则、重点任务和对策、产业、产品、项目的空间布局、旅游基本配套保障条件、规划实施步骤和规划建设等。总体计划具有战略性,指导性,规范性和约束力需要专项规划,实施计划和具体施工细节,以进一步说明如何做,何时做,以及谁去做等问题。
3、实施性规划
其中包括专项规划及建造的详细规则,其主要任务是系统、全面地规划、部署和安排总体规划的实施,并回答如何实施的问题。专项规划是研究如何在总体规划下建设和开发某一区域或地区。建设性细则是研究部署,甚至是具体的开发建设项目。具体安排都是为了执行总体规划。实施性规划是总体规划与行动计划、工作计划和设计方案之间的一种规划。对于指导规划,它们往往是底层工作指导文件,一般不会在其之下再研究编制系统全面的行动方案和工作计划。
旅游规划的特征主要有哪些?
1、前瞻性
无论是哪种类型的旅游规划,都应具有前瞻性。旅游规划设定的目标以及为了达到目标而设计的行动方案都反映了对未来发展的理性预期。一套完整的旅游规划常常包含近期(3~5年)、中期(5~10年)、远期(10~20年)三个阶段的发展目标和行动计划,以此来保证旅游发展的短期效应与长期效应之间的和谐与平衡。
2、系统性
旅游规划的系统性包含两层意思:第一,作为旅游规划的研究对象,旅游系统内部的要素构成复杂,要素之间又各有关联。在实践中,旅游规划既要考虑到旅游者(旅游活动的主体)、旅游资源(旅游活动的客体)和旅游业(旅游活动的媒介)三大要素之间利益的均衡,又要对旅游者进行旅游活动的六大要素(包括食、住、行、游、购、娱)进行合理的筹划安排;第二,时间要素是旅游规划的隐形线索。简而言之,旅游规划就是要了解旅游系统的过去、分析旅游系统的现状、筹划旅游系统的将来。旅游规划在时间轴上是连续的和不断变化的。
3、层次性
旅游规划一般针对具体的地域范围而展开,具有层次结构性。比如,涉及地域范围的旅游规划由大到小可以是全国旅游规划、跨省区的区域旅游规划、省市旅游规划、区县旅游规划、旅游景区(点)规划。各个层次上的旅游规划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