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离歌》的大结局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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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丽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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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讲《离歌》的大结局是什么

最终结局是两个人分开了,夏花死了,肖哲出国了

原来马卓和毒药都要结婚了,后来马卓察看到毒药有女儿了,并且是晶晶的,就和毒药分手了,其实毒药的那个女儿是晶晶和她前夫生的,马卓误会毒药,加之夏花临死前希望马卓能够离开毒药,最终马卓出国了。

小说《离歌》的大结局是什么

原章节

Chapter1

如果要总结一下 ,我和他讲的最多的一个词是:为什么。

为什么你不去寻找她?

为什么你每天都要喝这种苦啦吧唧的藏茶?

问得最多的一句是:为什么你不去察看察看你的眼睛?

当然这些问题他一个也没回答我。

三年前我甩开那些狐朋狗友、关掉手机,偷偷地跟踪他来到这里。最开端的一段光阴,吴媚媚奔跑来寻找我,极力劝讲我回北京,她讲从前无有好好照顾我长大,目前要带我移民去澳洲重新开端。就算我知道她有心补偿我,我也不要接受这样的安排。我已经有了本人的生活,有一些本人想做的事。

不过至于为什么我会有这样的决定,我还不想回答也没想好如何回答。人生又不是撰写试卷,哪里需要那么多标准答案?

好在这一次吴媚媚无有强迫我,最终的最终她居然讲:“能在这里定定心也好。”

因此她投资了这座茶园,让我和他一起当起了老板。

虽然我今年还不到20岁,但不夸张的讲,我经历的事情比有些人活80多岁经历的还多。因此谈起人生,也多少可以稍稍感慨一下的吧。反正我觉得我的人生里已经不可能行再有什么翻新的戏码了。之前过得太轰轰烈烈,目前反而越发平淡了起来,尤其是和一个老男人以及一个整天皱着眉头的小女孩一起生活的日子,我越发安于现状。

他向来也无有问过我为什么要留在这儿,却也向来无有要坚决把我赶行走的意思。

大概他觉得我能和采采做个伴也不算太糟吧。

当然另一个原因,寻找她闷骚又极好面子的个性,我猜他死也不会讲出口。

Chapter2

虽然已将变成了这副德性,但我还是不得不承认,他依旧是一个非常有魅力的男人。在这老屋里晚上没电视,我的唯一保留节目就是吹牛。在那昏暗的灯光下,我把我那点和小流氓鬼混、被黑社会绑架的事颠来倒去添油加醋地讲了N遍。我就差没讲本人一个人踏平了整个拉斯维加斯,让阿尔·帕西诺认我当教父。我一边讲一边观察着他的表情,他微闭着眼不为所动,好像我那些充满冒险色彩的过去,在他眼里统统不值一提。

我只好使出杀手锏:“喂,你留我在这里,是不是想让我带给你一点她的消息啊?”

我原本以为他会暴跳如雷,或者对我反唇相讥,谁知道他只是淡淡的笑了笑,然后讲了一句噎死我的话:“你猜?”

好吧我承认,我的道行,比起他来还是差的远。

他行走出房间的时候对我讲了句:“你休息的时候记得把灯关上,节约用电比较好。”

我靠,你明明啥都察看不见了,还管我关不关灯干吗?

但我进屋后,还是把灯关了。

躺在床上,我伸长耳朵在黑暗里倾听到他在那屋烧水喝茶的声音。想象他的表情,禁不住轻轻微笑。我当时也能想象本人的这个微笑,必定是像言情小讲里撰写的暗恋成痴的女主角一样的淑女的笑容。虽然我算不上个淑女,但我想那种想到他的柔软的心情,多少也能和淑女靠点边吧。

采采的脚从被窝里伸了出来,她已经越长越高,搞不好过一阵子就可以穿我的衣服了。

我一直对小孩子没好感,但我不抗据带她休息觉,她其实有本人的房间,但她总喜爱深更半夜的爬到我床上来,抱着我的脖子呼呼大休息。

刚开端我非常是不喜爱,老觉得被人勒着脖子容易做噩梦。但不多几天倒也习惯了,采采软软的苹果脸往往偎着我的脖子,散发着孩子特有的气息。她脸上有个疤痕,是那场灾难留下的,等待着她的,还有好几次的手术。

我知道她无有妈妈,也无有无恙感。

我也无有无恙感,但好在我习惯了。

Charter3

他的日子过得毫无乐趣可言。除了管管茶园的事,每天就余喝茶发呆两件事可做。

最常察看到他一个人就座在那个小山坡上,面对一片寂静的山林,默默地枯就座上大半天。

我猜不透他在想什么,他也不想与人分享。

直到有一天我察看到她怀抱着一块木牌,小心翼翼的用袖口擦拭上面的灰尘。离开时还把木牌悄悄的收起来。

后来我翻出了他的宝贝木牌,发现了他那个也算不上是什么秘密的秘密。

其实是个人都能察看出来,他还喜爱她。并且还不是一般的喜爱。

那种喜爱的程度,远远超过我十五岁时,对那个叫叶贱贱的小男人莫名奇妙的依恋。

第一次知道他的存在,是在那个一本正经的马小三为了那个护身符跟我拼命的时候。其实我对那个形状奇怪的金属制品没多大兴趣,但鬼使神差般,我就是要和她争。

当然我最终还是还给了她,但那时我恐怕就在心底发誓,必定要会一会那个男人。

如果爱情不是给为你爱的人花光全都的钱,不是一起去察看陈奕迅的演唱会,不是一起喝酒一起泡吧一起HIGH,那么我想知道,所谓的爱情,到底该是什么样子?

像他们那样,为了彼此食用尽苦头,却咬着牙一个字不讲,一个拍拍屁股远渡重洋,一个抱着块冷冰冰的木牌发愣,这难道就是传讲中的旷世真爱?

非常遗憾,我不那么认为。

爱就要和她在一起,哪怕与全世界为敌。

不明白个性坚毅的他怎么会和电视剧里那些婆婆妈妈的男主角一样,傻傻不敢去追。

难道爱到最终都让人软弱,反而不敢直面?

还是仅仅由于他变成了一个瞎子?

我想她不会介意吧。反正我是真的不介意的。

我觉得他察看不见更好。有时候我会把眼睛闭起来,想象本人察看不见的样子,想象太阳从头顶上行走过,风从耳边吹过,光阴从我的身体里流过。

感觉其实不错。

就是无法想象,他若是爱上我。

有朝一日,或者只是一分,一秒。都无法想象。

失败的呐。

Chapter4

没办法,为了晚上跟他多呆一会,我只能挖空心思提高我的吹牛质量。为此我还专门让吴媚媚把我的电脑给我送了回来,网络嘛,功能强大。人肉嘛,我也懂的。

功夫不负有心人,非常幸运,我在一个博客里发现了她的名字。

不过我察看到的第一条消息竟然是:十年后,她终于决定嫁给我了。

虽然一直自称见多识广,但在当下,我却还是扎扎实实地像被人敲了一槌子在头上一样。

五雷轰顶,讲的大致就是这种感觉吧。

愣住五秒,又反复察看了好多遍。

才确认这是一个毫无疑问的陈述句。

那个夜晚,我前所未有的沉默。

讲,不讲?

我一辈子都无有这么纠结过。

明明希望他能勇敢的做他本人去把失去的爱情追回来。

可我却为何还是暗藏私心,想要守住这个秘密,把他留住。

前提是:如果不讲,他就可以是我的,那我打死也不会讲的。

我当然希望他是我的,这个希望在我心里生存了将近三年。

我去寻找他的那个晚上,当我从火海里把他拖出来,又察看到他不顾一切的奔跑进去,把采采拖出来的时候,我就一直想,如果他可以活着,我会万古都留在他身边。当医生跟我讲,命保住了,眼睛保不住了的时候,我把那个医生的骨头都快晃散了,我一直晃他一边大声喊:“把我的眼角膜捐给他把我的眼角膜捐给他把我的眼角膜捐给他!”

直到吴媚媚当机立断的给我一巴掌,我才在医院空荡荡的行走廊里蹲下来,掩面,哭得肝肠寸断。

这就是我洛丢丢的爱情。只求轰轰烈烈,爱过无悔。

我甚至无数次矫情的想到本人向来都无有这样子爱过一个人。

即使是在被叶贱贱迷得头晕目眩六亲不认的那段光阴里,我也无有过这样强烈的感受。

原来马卓以前跟我讲的是真的。遇到真爱的时候,你根本没得选择。

我想他大概就是我的真爱。

我愿意我的是他的。我的一切都是他的。

只可惜他向来都不要。

Chapter5

讲实话,我无有冒过险。我也没准备好要主动出击。

由于我知道,一旦不慎,将是万古的失去。我宁愿他忽视我的爱与崇拜,只当我是朋友。

必竟目前能够肆意凝望他的背影,毫无顾忌的与他谈笑,已经足够将我的心装得满满的了。我虽是贪心之人,却不是那个捡玉米棒子的笨狗熊。得失之间,总得从长计议。

不过那一天,我突然想跟他玩耍一个游戏。

我行走到他身后,把步子行走的非常轻非常轻。

我拿了一根细细的草,去弄他的脖子。他的脖子非常有型,察看上去非常性感,如果他由于痒而把它缩起来,必定非常好玩耍。

我真的好想好想俯下身,去吻一下那个脖子,轻轻一下就好。

“丢丢。”他轻声讲,“如果无聊,你可以去上上网。”

“你怎么知道是我?”我不服气的讲,“为什么不是采采,为什么不是别的人?”

我瞪着他的脸。这张妖孽的脸上摆明了一副“我就知道是你捣鬼”的表情。明明察看不见,却什么都瞒不过他。

就在我忍不住又对着他的脸陷入昏迷之时,只倾听他非常轻松的讲了一句。

“欺负一个瞎子是不道德的。”

“喂,你讲,到底神马是爱情?”他装模作样侍弄花草的时候,我问他。

他还是老样子,装没倾听到。

我气的踢翻了他的水壶。“如果我告诉你,她半个月后会回来,并且,她非常快就要结婚了,嫁给那个姓肖的,你会不会有兴趣回答我的问题?”

如果我没察看错,他的手在空中停下顿了一秒。

“如果你再捣乱的话我就把你赶出去!”下一秒他就若无其事般,沉声讲,顺手扶起了被我踢倒的水壶。

这已经够了。我吹着愉快的口哨行走开了,故意把脚步踏的非常响。

Chapter6

那天我开车,去镇上购买了啤酒,牛肉以及他最爱食用的烧鸡。

可是,他居然一口酒都不喝。

最终,是我一个人把那些酒喝光了,醉的不省人事。

真好笑,又不是我的前女友要结婚了,我借酒浇什么愁。

仿佛是他把我抱回了床上,必定是他,由于采采无有那个力气。而我们这个鬼地方,到了晚上不会有别的人。我在迷糊间抱住他的脖子,问他:“你为什么不喝,喝死老娘了。”

“以后告诉你。”他讲。

那天晚上我就一直做梦啊,梦到吴媚媚,还梦到那个方律师,他拿着手铐,一步一步行走近我讲:“我要把你关起来!关一辈子。”

我转身就奔跑,但怎么都奔跑不掉,他拿着那个大手铐,总是恶狠狠的站在我前方。

我吓得尖叫,我的叫声惊醒了采采。

她奔跑去叫来了他。

他进屋的时候其实我已经醒了,但我把眼睛闭起来,装死。

他摸了摸我的额头对采采讲:“没事,兴许是做恶梦了。”

又讲:“醒了就本人起来喝点水,别装了。”

他不是什么都察看不见了么,可是他怎么好象什么都察看得见?

我睁开眼,用双手在他眼前晃来晃去,发现他真是一点反应都无有。

他行走了以后,我一个人抱着膝盖就座在月光里。

我想着那个梦,想着我可以醒来,而他将万古在黑暗里,突然就哭了。

Chapter7

那个姓肖的,总是在博客上晒他的幸福。就差没得意地翘起小尾巴了。

有时候察看的人真是恨得牙痒痒。

其实我也不讨厌那个姓肖的,他长得还挺讨喜的。但我就是觉得他抢行走了别人的东西还沾沾自喜,这一点非常不好。跟谁显摆跟谁示威呢。

我透露那个消息后,他察看上去非常平静,但我知道他内心波澜壮阔。第十四天,他把我叫到了屋子里。他打开了他的旧皮箱,从里面拿出了一个盒子对我讲:“非常多年前,在香港购买的,打算跟她求婚,结果一直没送掉。你替我去送给她吧,就讲是你送的结婚礼物好了。”

我打开盒子来,察看到一块名表。好漂亮的女士腕表,钻石钻石亮晶晶,估计必定值不少的钱。

“我不去。”我讲。

“你要是去了,回来有奖励。”他讲。

“先讲是什么!”我靠近他。

“我陪你下棋。”他讲。

“切!”除非脑残,不然不会有人认为跟一个瞎子下棋是一件好玩耍的事。

“你可以任意取笑我。”他补充讲。

我捧着那个盒子,提了一个非常大胆的要求,我讲:“如果我按你所讲的去做了,我可不可以,让你吻我一下?”

他愣了一下,答我讲:“不可以。”

“那可不可以,让我吻你一下?”

他还是愣了一下,还是答我讲:“不可以。”

“那可不可以我们互相吻一下?”

“不可以!”这回回答的,是站在门边的采采。

晚上,我骂采采讲:“你不支持我,信不信我抽你。”

采采一点儿都不怕。

她回答我讲:“我爸只爱我妈咪。”

这个可怜的孩子,她连谁是他爸都没搞清楚就在这里乱讲。

怪只怪大人们欠孩子的太多了,这一切真的不是她的错。

Chapter8

虽然什么都是不可以,我还是决定帮他 。

我决定为了他,去把马卓带回来。

谁叫我的爱情落在他的身上,不得不为他赴汤蹈火呢。

谁叫我曾经欠他一个巨大的人情?

接近那栋房子的时候,我首先倾听到一阵鞭炮声,噼里啪啦,震得我耳朵发麻。

今天,是她大喜的日子吧。

爱了十年,历尽艰险,每当要行走到一起,总是会被千奇百怪的事情破局——对他们来讲,也许这就是命运。

可是对我来讲,当我15岁由于被怀疑贩毒扔进拘留所,当全都人都认为我无可救药,当那些道貌岸然的人恨不得在我身上踏上一脚,只有她一个人无有放弃我。我做啤酒妹流落街头,也是她,塞给我一百块钱让我打车回家。当我把U盘交到她的手里那一刻,我就知道,她会为我伸张正义,失去工作也在所不惜。

无有人对我这么好,是她让我有勇气去想——命这种东西,还是事在人为,总有一天,我会变成你们都不认识的样子。

因此,我不会让他们这样败给命运。

Chapter9

察看到她察看着他的眼神我就知道,我无有赌错。他们俩分明就是尘缘未了!

察看她往他去的地方飞奔,我好像突然明白,爱一个人,大概就是不顾命运的阻挠、不怕惨烈的运气、不顾往日和必将到来的伤害,还是要在一起的执迷不悟。

由于深爱,因此要在一起。不论剩下多少光阴,不论与世界背道而驰,都只奔往有他的地方。

我选择离开,成全这段几度被命运拆散的爱情。

我选择放弃,只是由于——我要你们在一起。

我行走了,懒的跟你们这对幸福的可耻的人道别。

今后还有山山水水磕磕绊绊,麻烦你们都本人去解决。

我懂的事情,想必你们也早已懂得:爱一个人,必须与他坦诚相对,将本人最软弱的地方、最隐秘的伤口,统统展目前他的面前。

让可笑的自尊、面子统统见鬼去。

只要爱,不想其他。

而我,我会寻找到下一个,让我全心全意去爱的人。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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