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的男孩在玩“食用鸡”时摔倒死亡。父母应该起诉游戏公司。游戏公司有责任吗?
13岁男孩玩“吃鸡”摔倒是谁的责任?
主要责任在于监护人,但社会职能机构对青少年沉迷于网络游戏的监管和防犯措施存在重大疏漏。简而言之,游戏是一种商品,你可以买也可以不买。游戏再有诱惑力,我们不碰不玩总是可以的。很多重视子女教育培养的家庭都不会出现这种情况。孩子们沉迷于玩游戏。首先,监护人必须忽视控制,放任自流,导致孩子们无法上网,沉迷其中。这个问题已经困扰社会近20年了。截至目前,尚未建立实用有效的制度公约,这是社会文明建设和青少年事业关怀的重大错误。
游戏商家追求利益最大化,不规避未成年人申请账号进入网络游戏的限制,应当受到道德谴责。游戏是一种精神鸦片,未成年人很难有能力控制自己而不上瘾。买卖物质鸦片涉毒,抓到就判刑,而游戏这种精神鸦片却很少受到法制力量的惩罚。甚至很多游戏商家都优先把客户对象锁定在广大青少年身上,比如游戏角色大多是萌萌的卡通形象,游戏中的角色身份就是青少年。为什么,商家贼奸,因为他们知道孩子更缺乏自制力,上瘾最大,赚钱特别好。这些黑心游戏的老板迟早会被报应。
法治不完善,在一定意义上默许了黑心企业的黑心经营。所有明显可能诱导青少年沉迷于网络游戏的商业活动都应被吊销和禁止,并受到严厉处罚。例如,一些网吧和电子游戏厅在中小学门口开放。这样的腹黑企业和黑市毒枭有什么区别,必须强行禁止和追究责任。
抱庸浅见,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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