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争吵,中国公民在国外开枪杀害了两名广西村民。受害者及其家属应该如何保护他们的权利?嫌疑人将被处理什么?
由于争吵,中国公民在国外开枪杀害了两名广西村民。受害者及其家属应该如何保护他们的权利?嫌疑人将被处理什么?
位于非洲西部加纳共和国它的黄金产量在非洲仅次于南非,因此被称为“黄金海岸”。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中国人来到加纳从事采矿、淘金或其他与之相关的工作,广西上林人是主力军之一。
10月20日当地瓦萨地区,西部省一起恶性案件发生了。广西上林的男子吴某因与他人争吵而持枪行凶。他当场杀害了两人,重伤了一人。受害者都是吴的同乡。吴本人目前负案在逃,当地警方正在开展相关逮捕工作,伤者被送往医院后已脱离危险。
事件发生时,吴与同乡之间的吴与同乡之间究竟我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矛盾,但无论如何,他都会把矛盾放在一边枪口对准和我朝夕相处的同乡,无疑是荒谬的,更是残酷的!理论上,虽然吴在加纳持枪杀人,但由于吴本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以外违反中国刑法规定的犯罪,中国司法机关有管辖权。
然而,从实践的角度来看,到目前为止,中国和加纳之间还没有签署引渡条约,这意味着尽管犯罪嫌疑人和受害者都是中国人,但吴在归案后不可能被引渡回中国接受审判。
除非吴在加纳被审判后没有被判处死刑,否则他在服刑几年后被遣返回国。届时,国内司法机关仍可以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追究责任时可以免除或减轻处罚,这是中国法律对外国刑事判决的负面承认。
如果这种情况发生在中国,吴的行为至少涉嫌两种犯罪,即非法持有枪支和故意杀人。对于非法持有枪支罪,中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隐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而故意杀人罪,中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由于案件发生在加纳,非法持有枪支罪很可能无法成立。由于加纳政府允许私人持枪,居民只需在购买枪支后向当地警察局备案即可。
事实上,由于加纳当地的治安令人担忧,中国人的抢劫案时有发生。选择购买枪防身的中国人并不少。吴杀人用的枪可能是通过购买的。
如果吴谋杀时使用的枪支已经提前在当地警察局申请了枪支证明,那么他持有枪支的行为是合法的,加纳警方只能在逮捕后追究其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我在网上查了一下信息,加纳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正式从法律上废除死刑,所以理论上有可能被当地法院判处死刑。
此外,对于受害者及其家属来说,除了希望吴受到法律制裁外,他们还应该对经济赔偿提出要求。中国刑法规定,受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经济损失的,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还应当根据情况判处经济损失赔偿。然而,由于案件远离国外,在凶手吴被加纳当地司法机关判决之前,家属很难实现这一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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