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拍女神照,不侵权该怎么拍?
《民法典》实施以来,街头摄影爱好者越来越难看到女神想拍就拍的日子一去不复返。因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本上没有必要在不侵犯公民肖像权的情况下拍摄肖像。先分析一下相关法律法规:
1、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人不得以出版、复制、发行、租赁、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2、肖像不仅指人的脸,只需要当事人的外部形象具有可识别性。任何身体部位都属于肖像权的保护范围,不仅限于面部特征。
3、在确定是否侵犯肖像权时,行为人不需要主观上有利润目的,也没有所谓的合理使用。
通过对上述相关法律条款的解释,我们发现在街头拍摄中拍摄肖像而不构成侵权只能是以下两种可能性:
1、无论作品是商业用途还是摄影师是否获得利益,只要当事人允许,都不是侵权。街头摄影师可以在拍摄前尝试与被摄影师沟通,并在拍摄前获得对方的许可。
2、将拍摄的照片或视频材料用于个人学习或收集,不传播或复制作品,不构成对肖像权的侵犯。街头摄影爱好者不得在互联网或各种媒体上发布作品,也可以有效避免侵权。
同志们都明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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