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收入究竟如何计算,看了专业的解释也看不懂,谁给我一个明确的说法?
门票、酒店、景点内消费、旅游费用收取均属于旅游收入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旅游企业组织旅游团在中国旅游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门票等支付给其他单位的余额为营业额;
组织旅游团到中国境外旅游。如果其他旅游企业在境外更换团体,营业额为全程旅费减去支付给境外团体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适用税率为5%。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可以概括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的应税劳务、无形资产转让和房地产销售。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一)境内提供或者接受应税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
(二)转让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的受理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
(三)转让或者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在境内;
(4)出售或出租的房地产在中国。
但根据财税[2009]11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销售和其他营业税免税政策通知的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国内)单位或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简称境外)提供建筑、文化体育(广播除外)劳务暂免征营业税。
对境外单位或个人向境内单位或个人提供的文化体育产业(广播除外)、娱乐、酒店、餐饮、仓储等服务业的沐浴、理发、染色、装饰、抄写、雕刻、复印、包装服务,不征收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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