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襄阳的刘女士在朋友圈招聘保姆,照顾大一女儿,你怎么看
大学生雇保姆不利于自立
湖北襄阳的刘女士,在朋友圈里发了这样一条广告:
求助万能的朋友圈,诚心为上大一的女儿找一位能照顾她生活起居的保姆。工资待遇优!年后开学即上班。需求:45~52岁,女性,会做家常菜,洗衣做饭,收拾房间卫生,照顾日常生活。
据说,刘女士和丈夫都有自己的事业,工作非常的忙,没有时间和精力照顾自己的女儿,花钱雇个保姆也很正常。
我教的学生有不少也和刘女士的情况相似。他们也都是有保姆照顾起居、接送上、下学。关键我接触到的都是中小学生,至于大学生要不要请保姆,我们还是需要加以探讨的。
我个人看法,大学生还是去住集体宿舍、吃食堂比较好。住集体宿舍,可以学会和别人相处,吃食堂有利于培养勤俭的品质。
自己租房子,请保姆,表面来看,孩子能吃得好一些,住的舒适一些,但并不利于孩子自立能力的培养。让孩子长期过这种衣来伸手 、饭来张口的生活,将来孩子一切都由别人来照顾,那不成了一个“巨婴”了吗?
父母培养孩子,要想到怎么让他更自立一些,而不能总是考虑怎么让孩子舒服一点。如果让孩子太舒服了,可能就会培养出一只“寄生虫”,处处都得依赖别人,离开了别人的照顾自己就活不下去。
我就听说过有一个女孩考上了大学,也是不会洗衣服、不会叠被子,在生活方面无法自理。她的妈妈只好在大学附近租了一个房子,负责照顾女儿的生活。孩子自理能力差,既增加了家庭经济负担,又给父母增加麻烦。所以,当家长的一定要培养孩子的动手能力,该自己干的事情,一定要让他自己去干。
按道理讲,湖北刘女士的女儿已经有18岁了,洗衣服、做饭的事情自己应该会干了吧!18岁的年龄不是小孩子了,已经属于成人了,日常生活应该自己打理了!
我们这里有一个女孩儿,13岁,正上初一。她从小母亲就去世了,由父亲抚养她长大。不幸的是在她10岁的时候,父亲又得了半身不遂。几年来,一个13岁的女孩儿,既要上学,还要照顾半身不遂的父亲,还要负责洗衣做饭等家务。如此重的家庭负担,并没有难住这个13岁的女孩儿,她在学校还是优等生。这样的女孩将来出了社会,有什么困难能压倒她呢?
湖北刘女士的女儿,和这个13岁的女孩儿比,将来那个会更能适应生活呢?
培养孩子自强自立,应该是家长的一项重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