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仗刑”打屁股的时候,到底脱不脱裤子
很有意思的问题。
历史上作为“五刑”之一的仗刑,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打板子”,也是最普遍的一种对于轻犯的处罚方式。仗刑实际上包括打背部和打腿部、打屁股三种。
影视剧中我们常常看到的穿着衣服打屁股,比如《甄嬛传》中的一丈红,其实都是编的。事实上在古代仗刑是要“去衣受仗”的,即脱了裤子半裸受刑。
对于女子的打屁股之刑还是别有用意的。特别是宋明清三代还规定妇人如果犯了奸罪,必须“去衣受杖”,除造成皮肉之苦外,并达到凌辱之效。中国古代重视宗族关系,有时候族人会用扒掉裤子行刑来处理家族内部的男女之情,因为女人对名节看得特别重,这种刑法所带来的效果绝对比身体收到的疼痛还要更难以忍受,毕竟古代观刑的人比较多。
但是明代有一种例外
因为明代酷刑很多,比如剥皮食草、刷洗、秤竿、抽肠,还有黥刺、判、劓、割、挑膝盖、锡蛇游种种名目的刑罚。杖刑在明代根本是家常便饭。
根据史料记载,在明朝时期的廷仗是不需要脱衣服,而且还可以垫上棉布再受刑的,因为这些遭受廷仗的人都是当朝身居高位要职的官员,所谓:“刑不上大夫”,脱掉裤子也实在掉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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