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身边的女友越来越厌恶,事业有成的我刚强地认为本身应该找一个年轻标致的情人才契合我的身份,女友是我的初恋,长得又胖又矮,脸上还有一块难看的胎记。
女友从远远的城市出差回来,我决定开车往接她。
等我醒来时,已经在病院里,护士告诉我,只是气血攻心,好好歇息下就没事了,可我想的只是女友,想的只是女友那几年的好,我从病床下趴下来,疯狂地朝外面跑,我想,情愿我的女友,断了胳膊,少了腿,以至成了动物人,可至少还在啊,我还能看见,剩下的日子,我会好好的赐顾帮衬,以填补那些年的亏欠。
就在机场大厅里,我见着了长得又胖又矮,脸上还有一块难看的胎记的女友,可是我此时没再觉得女友有多丑,我跑上前去,顾不得他人的目光,狠狠抱着她亲起来。
我有了劫后余生的觉得,女友说,原来是预备上车的,可是客户那边突然有事,一耽误就是大半天。
成婚那一天,送走了所有的亲友,我主动给女友倒了杯酒,女友脸上的胎记也带着些红润,我第一次发现,那块胎记本来也那么诱人。
我悄悄抿了一口酒说,是实的,那场惊吓让我才晓得本身要的是什么,也恰是因为如斯,我才得到了我所要的幸福。
女友昂首看着我,我狠狠亲了一口,有些醒意地说,你的胎记,实美!
今日话题:在一路多久之后,你想分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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