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在受到身体侵犯时,应该奋力反抗吗?
有人说,既然反抗不了,那就应该学会“享受”。对于能说出这话的人,我觉得他的人品绝对有问题,这是对女人的不尊重。
对于女性来说,奋起反抗是下意识的行为,谁也不愿意“自甘堕落”。但至于应不应该奋起反抗,这个问题就没有绝对正确的标准答案。
我曾经跟从事刑侦工作的朋友沟通过,我觉得他的建议非常的有道理,但仍不是最佳答案,仅供讨论。
第一,根据犯罪人是熟人还是陌生人进行综合评判
如果对方是熟人的话,那一定要奋起反抗。因为既然是熟人,一般来说他会多多少少尊重女方的意见。
而且,女方认识他的亲朋好友以及其他人脉圈子,他也担心女方把事情说出去,从而导致他身败名裂。
如果对方是陌生人的话,那就要根据对方的危险程度决定是否剧烈反抗,因为如果一不小心很可能会有生命危险。
如果决定反抗的话,那完全可以更加剧烈点,比如插眼踢档、劈喉结等等,不要顾虑他的死活。因为这是正当防卫,对犯罪人造成的人身伤害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第二,根据被害人是否有能力反抗进行综合评判
如果女方有反抗能力而且没有生命危险的情况下,那自然是要奋起反抗。只有反抗了,对方才不会得逞。
但如果女方没有反抗能力,或者面临生命危险,那可以选择对自己造成伤害最小的方式进行反抗,比如采取安全措施。
第三,根据实际情况随机应变
如果不确定对方是否会给自己造成生命危险,那更是要随机应变。尤其是当剧烈反抗无效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其它方式先稳住对方。
可以先跟对方“聊聊天”,试图唤起对方隐藏在内心深处的良知;可以假装提出换个地方,然后在途中再寻找逃走的机会等等。
案例分析:
浙江临海法院曾经审计过一个案件:犯罪人以请家教的名义把一个女大学生骗到家里,然后试图进行侵犯。
女方自然是剧烈反抗,并且随手拨了一个手机号跟同学求助,犯罪人当场把手里摔碎了。同学帮忙报警了,但警察一时半时找不到受害人下落。
长时间没有得逞,犯罪人急眼了,拿出刀具威胁女方,女方处于生命危险当中,很有可能丢掉性命。
然后,女方假装提出“先把手机修好,然后可以随便怎么样”。在去修手机的途中,女方又当着犯罪人的面假装跟辅导员请假,然后说辅导员不同意请假,必须让她开会。女方一直假装心平气和的跟犯罪人交谈,还说等会议结束后就去找他。
最后,女方脱离魔爪并报了警,而犯罪人还在住处傻傻的等待女方过去,期待共度良宵。
这个案件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如果当时女方继续剧烈反抗下去,不仅身体会受到侵犯,而且随时有可能失去生命。
然而,她随机应变,灵活采取其它方式暂时安抚住犯罪人,从而寻找到逃走的机会。
总的来说,女性在受到身体侵犯时,要随机应变,首先要保住自己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