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院什么时候开放?
由于老年人免疫力低下,抗病毒抵抗力明显较弱,新冠肺炎感染肺炎等传染病对老年人危害较大。一旦遇到疫情,就会对居家养老产生强烈影响。
相比之下,疫情期间,大多数养老机构采取全封闭管理,不与外界接触。有专业医护人员,日常消毒和风险防控充分,可以比居家养老的老年人得到更好的保护。疫情也体现了机构养老的优势,凸显了养老产业发展的巨大空间。
现在疫情基本稳定,养老院开放时间。▌截至目前4月16日,全国各地养老院解封情况(按时间顺序)已最全面整理
浙江
3月23日,浙江省民政厅发布《关于恢复养老服务机构服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安全有序地恢复养老服务。关于老年人返回医院:
1、返回医院(或新入住)的老年人应在14天内未与返回中国的人接触,且无发烧、咳嗽等症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出院后不能入住。
2、预约办理返院(或新入住)老年人入住手续。
3、所有进入养老院的人都需要戴口罩,测量体温。如果海外人员回国不到14天,新冠肺炎病例的治愈者, 不得进入各类养老服务机构。
上海
3月24日,上海市民政局发布《民政系统服务业疫情防控规范(第二版)》,允许家属参观。“限时、限路线、限区域”
1、对于家庭探视:继续倡导家庭成员与老年人通过视频、电话等方式建立联系。
2、对于返回医院和新入院的老年人:因回家需要返回医院的老年人和新入院的老年人,原则上应在进入生活区前在医院隔离区观察14天。
3、护理人员和工作人员:返回上海和新招聘的护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在上岗前应隔离观察14天无异常。
4、对其他人员:不进入养老机构的快递、外卖、送药、不必要人员,可在医院门口交接货物。
辽宁沈阳
3月25日,沈阳市民政局下发《关于全面恢复民政服务机构服务秩序的通知》
1、全面开放养老机构,持有“健康通行证码”,通过亮码显示绿色,可入院或就业。
2、住院老人和上岗工作人员应无相关疑似症状,15天内未到达高风险地区,未与高风险地区人员密切接触,无《养老机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第二版)》禁止进入。
3、在当地民政部门的指导下,区域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社区养老服务站全面恢复运营。
4、实行亲属探视预约登记制度,分时间安排探视。
江苏南京
3月30日起,南京市发布《养老机构有序恢复开放指引》,全市养老服务机构有序恢复开放!从2020年4月7日起,有序恢复对在院老人亲属的探视和新老人的开放。
江西南昌
4月1日,江西省民政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发布《关于安全有序恢复养老服务机构服务秩序的通知》。关于返院和探视:
1、老年人返回医院和新入院必须逐一预约,以避免集中引起的集中问题。
2、养老机构必须在远离老年人生活区的地方设立专门的接待室。
3、原则上,返回医院和新入院的老年人应在14天内安排在相对独立、通风良好、有独立厕所的单人房间观察和居住,不得与已在医院居住和活动的老年人交叉。
4、原则上,老年人不出门。
江苏常州
4月4日,常州市民政局昨日发布《关于有序恢复养老服务的通知》,全市养老服务机构有序恢复开放。从4月7日起,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有序恢复开放。关于返回医院和参观:
1、有序申请返回(入住)医院。采用预约方式,分批接受返回医院(或新入住)的老年人。
2、恢复家庭探视服务。探视者必须提前两天向养老机构申请探视,并分批安排探视。
3、严格管理人员进出。
河南
4月5日,河南省民政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安全有序恢复服务的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稳步有序恢复开放养老机构服务。各级民政部门要在当地联防联控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制定疫情防控、安全管理和养老机构康复服务工作计划,继续严格落实责任分包制度。
黑龙江
4月7日,黑龙江省民政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战略,有序恢复养老机构服务秩序的通知》。
1、要求各地严格执行《关于疫情防控和恢复服务秩序的指导意见》(黑疫指办发[2020] 102号),严格把握拟恢复服务秩序的养老机构的防控条件,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安排老年人返院,刚需老年人入住,工作人员返岗,做好返院、新老人、复工人员核酸检测及相关体检筛查工作。
2、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养老机构人员进出管理措施,严格防止外部感染源的输入,禁止15天内接触回国人员的老年人或工作人员进入养老机构。
江苏苏州
4月13日,苏州民政发布了《关于安全有序恢复养老机构服务秩序的指导意见》。关于老年人返回医院:
1、养老机构收到返回医院、新入院的老年人(包括自带保姆)和复工人员的,必须在近2周内出示“苏城码”或健康申报卡,并在7天内提供新冠肺炎核酸检测报告。
2、签署个人健康、旅行和密切接触承诺书。
3、采取预约方式,分批入住,优先安排老年人返回医院,只需要老年人入住,工作人员返回复工。
四川
4月15日,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安全有序恢复养老机构服务秩序的通知》。关于老年人返回医院:
1、安全有序地组织老年人返回(新入院)医院,并通过“先预约、评估后入院”办理入住手续。
2、老年人或者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进入养老机构:①15天内接触回国人员;②与确诊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③有发热、咳嗽、流鼻涕、腹泻等疑似症状。④属于无症状感染者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新冠肺炎确诊的老年患者出院后,暂不办理入住手续。
3、在医院妥善安排老年人外出。
4、恢复家庭探视服务,养老机构设立探视区,家庭成员应提前预约,到探视区探视老人,并进行实名登记。
5、坚持“进出必检”的原则,控制人员进出频率,做好体温监测、全面消毒和外出活动轨迹记录。所有人员进出时都需要戴口罩,出示健康码。
内容来源:各地民政官网,安养帮综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