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妓女的社会地位怎样?
“娼”“妓”两字本身就讲清楚了这个问题。
支,竹+又。竹:独立的、单个的个体;又:努力发展的,活的;故,支:单独发展的。如支持、支部、支解,一支笔等。
所以,妓,女+支。支:单独发展的;故,妓:农业社会靠自己本事谋生的女性。
农业社会,女生的本事,当然主要指自己的才艺,偶尔才是靠肉体,所以,古代的妓,其实主要指艺伎、戏子之类的人。
农业社会最普遍、最主要工作就是种地。所以,男,是主力;女,在家相夫教子,做辅助性的工作,这是天经地义的,是与农业社会这种最根本、最普遍的生存方式最匹配的社会分工。
所以,妓,不靠男人靠自己,当然是违背农业社会常理的,不是不能生存,但社会地位肯定很低,绝对下九流。
昌,日或手+归公的。日:核心、主要的;手:具体操作;故,昌:自己的主要做法正好符合大众的公共需求。即,符合公共需求的,大众化的,针对大众的。引申,广受欢迎的,如昌明,昌盛。娼,女+昌。昌:符合大众需要的;故,娼:公用的女人。所以,古代的娼,多指出卖肉体给任何人的女子。
很明显,在农业社会,娼的地位比妓的地位要低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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