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福建选调生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岁以上本科生不超过25岁(1995年11月及以后出生,以下类推),硕士不超过28岁,博士不超过32岁。
(3)坚定的政治立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实现“两个维护”。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有家国情怀,愿意为国家和人民做出贡献,志愿在基层和艰苦地区工作。
(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人际沟通和语言表达能力。品学兼优,作风简单,守法守法,诚实守信,努力工作,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安排。
(五)2021年全日制应届大学毕业生,学习勤奋,专业基础扎实,学业成绩优异。本科生必须参加全国统一考试(不含春季大学入学考试)或免除考试的,必须于2021年1月1日至7月31日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研究生必须参加统一入学考试或免除考试,必须于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
(六)身心健康,能适应基层工作和生活环境,身体状况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公务员招聘体检标准。
(七)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在大学学习期间应当担任学生干部。(1)沿海(包括福州、厦门、漳州、泉州、莆田、平潭综合实验区、下同)本科生,担任党支部书记、班长、团支部书记或校级团委、学生会副部长、学院(系)级团委、学生会部长不少于一学年;担任党支部副书记、副班长、团支部副书记或学院(系)级团委、学生会副部长以上学生干部不少于2学年。(2)山区本科生(包括三明市、南平市、龙岩市、宁德市、下同市),担任党支部副书记、副班长、团支部副书记或学院(系)级团委、学生会副部长以上学生干部不少于一学年。(3)23个省扶贫开发重点县(包括永泰、云霄、诏安、和平、建宁、宁化、泰宁、清流、明溪、顺昌、浦城、光泽、松溪、政和、武平、长汀、连城、霞浦、寿宁、周宁、柘荣、古田、屏南、下同)。(4)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硕士研究生应担任班委以上学生干部不少于一学年。
(8)在同等条件下,党政本科、硕士研究生重点选拔经贸、土木工程、金融、金融、环境生态、水利、交通、会计、审计等专业的毕业生。法院、检察院本科、硕士学生仅限于法律专业毕业生,其中:沿海学生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受疫情影响,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推迟,考试结果不明确,也可以申请沿海法院、检察院,考试结果公布后,及时将成绩通知书传真至福建省委组织部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办公室,确认选调资格,未通过者取消选调资格);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者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山区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具备上述条件的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获得校级以上奖励、参军经验和少数民族的优秀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适当优先考虑老革命区和中央苏区,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符合上述条件的老革命区县和中央苏区县的优秀毕业生。
定向培训、委托培训和在职培训(包括申请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但行政或工资仍在原工作单位)、现役军人、自学考试、函授教育、网络教育、成人教育等毕业生,以及按照全日制教育方式培养但学历证书明确为“兼职”的应届毕业生,不纳入选拔范围。
违反法律、纪律、学术不端行为、道德行为的,在学校学习期间受到处罚,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不得推荐申请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