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旅游是什么?
“生态旅游”这个术语是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1983年首次提出,1993年国际生态旅游协会将其定义为保护自然环境、维护当地人民生活的旅游活动。
以独特的生态环境为主要景观的旅游业。是指以可持续发展为理念,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前提,以协调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准则,依托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和独特的文化生态系统,采用生态友好、生态体验、生态教育、生态认知,获得快乐的旅游方式。
传统的景观旅游,以自然为消费对象,双方是一种商品交换关系,花钱享受自然。生态旅游充满了对自然的尊重和关怀,双方是一种平等的朋友关系。
在欣赏自然美的同时,人们也在倾听自然的声音,关注和思考环境问题。这是一种全新的旅游方式,肩负着社会责任感,即融入环境教育,有利于保护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生态旅游的核心是生态意识、生态理念和生态道德。以下作者将从什么是生态旅游入手,介绍我国生态旅游的现状,从法律角度探讨其健康发展的相应对策。
与传统旅游相比,生态旅游的特点是:
(1) 生态旅游的目的地是保护完整的自然文化生态系统,参与者可以获得独特的经验,具有原创性和独特性。
(2) 生态旅游强调旅游规模的小型化,局限于承受能力,有利于游客的观光质量,不会对旅游造成很大的破坏。
(3) 游客可以亲自参与生态旅游,在实际体验中了解生态旅游的奥秘,从而更加热爱自然,这也有利于保护自然和文化资源。
(4) 生态旅游是一种负责任的旅游,包括保护旅游资源和旅游可持续发展的责任。由于生态旅游本身的这些特点可以满足旅游需求和旅游供应的需求,生态旅游的兴起是可能的。
生态旅游的意义是什么?
生态旅游是一种快速发展的新型旅游形式,也是当前旅游业的热门话题。它是一种全新的旅游方式,旨在产生和倡导传统旅游对环境的影响。生态旅游作为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一种实践形式,被认为是实现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首要和必然选择。它的发展不仅提高了人们进入自然、欣赏自然的兴趣,也提高了自然旅游在旅游业中的地位和外汇份额。
据世界生态旅游大会介绍,生态旅游至少可以为世界带来200亿美元的年产值,现已成为当今世界旅游业的发展趋势。生态旅游往往在工业化程度低的地方进行。在与外来文化的接触中,当地的文化、观念、传统、习俗、社会结构和生活方式不仅是生态旅游的吸引力,也是受影响的对象。如果负面影响太大,就会损害生态旅游的发展。
生态旅游的目的是让游客在良好的自然环境中旅游、度假、休息或保持健康;了解自然,了解生态,丰富科学知识,提高环境意识和生态道德观念,更有意识地照顾自然,保护环境。可以看出,生态旅游是一种负责环境保护的旅游方式。与传统旅游形式的本质区别在于,生态旅游必须具有促进生态保护和旅游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特点。
因此,生态旅游是为了有目的地提高景区的旅游环境质量,使人们能够享受和了解自然,同时达到保护自然的目的,从而实现人与环境的和谐共处。生态旅游不能把生态消费放在首位,也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它必须与生态环境保护相结合,强调在保持良好环境质量的前提下进行旅游。因此,要保持生态自然资源和文化遗产的多样性,保证旅游区的环境质量,实现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和有序发展。
如果生态旅游达到上述目的,则达到良性循环,可以有效提高当地居民的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也就是说,通过旅游发展,为旅游区筹集资金,为当地居民创造就业机会,有效发展经济,使当地居民在不降低生态环境质量的基础上获得经济和财政效益。生态旅游体现了生态学和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它不仅是一种指向自然和相对简单的社会文化的旅游活动,也是一种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和社区发展的旅游发展模式。
生态旅游对环境的影响既积极又消极。但一般来说,有以下几个方面:从收入的角度来看,生态旅游可以激励自然和半自然环境的保护;随着人口的增长和经济的发展,自然区域的压力越来越大,生态旅游有效利用自然区域,为栖息地的恢复和保护提供条件;生态旅游可以通过门票收入和捐赠直接带来经济效益;生态旅游提倡环境保护意识, 提高相关群体对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通过帮助改善栖息地状况,生态旅游者可以更多地了解生态旅游,帮助他们更广泛地了解环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