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确,若爱情消磨殆尽,和平分手不失为一种成熟的选择,毕竟“好聚好散,孩子是共同的责任”,现实中,我们往往看到的是昔日恩爱的伴侣变得形同陌路,甚至针锋相对。
有些人以孩子的名义争夺,看似为了他们的利益,实则往往是成年人私心作祟,试图剥夺对方与孩子共享成长的权利,或者刻意诋毁对方在孩子心中的形象,这种行为,究竟是为了孩子,还是仅仅反映出成人世界的自私?
有的人,则将焦点转向物质,曾经的温情被冷酷的算计取代,只留下对财富的贪婪,面对这样的情况,我曾遭遇一个男人,他竟与我争夺抚养权,企图将我逐出家门。
我坚决捍卫着我的抚养权,因为我深知,基于他的个性,一旦把孩子交给他,可能意味着我难以再见到我的宝贝,我必须抗争到底!
我们相伴六载,育有一名即将三岁的可爱儿子,令人惊讶的是,即便如此,他仍索要当初六年前的两万元彩礼,而这笔钱早已用于购置我们小家和他父母所需的家电,至今,他还纠缠不清,不愿归还我父母资助的装修费用,这使我不得不奋力争取。
更甚者,他曾让我为他姐姐担保贷款,我出于亲情考量答应了,但事后不仅未得到感激,反而连借款的去向也对我遮掩,当我告知其母真相,却换来无声的回应,面对这些,我明白,对于自己应得的权益,必须坚守立场。
我坚信,属于自己的东西,要努力争取;不属于我的,我也绝不会贪婪,离婚,就如同一面照妖镜,无情地揭示出人性中的一面,让人们看清彼此的真实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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