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真假刑法:电视剧中的哪些死刑可能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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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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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十二时辰》,是一部改编自马伯庸的同名小说。整部剧一共25集,讲的是长安上元节24小时发作的故事。

电视开篇就是靖安司李必(易烊千玺扮演)收到密信得知突厥的狼卫已然进城,要在上元节有所动作,扑灭长安。

手无足措之际,李必从大牢里启动了死囚张小敬。

张小敬,十年西域兵,九年不良帅,进狱前杀34人,包罗本身的上司。而能否在惊险24小时中,找到线索,胜利反恐,保住长安,就靠那个身陷囹圄的敬哥哥了!

今天我们用剧里的一个问题来延伸展开:在唐朝法令中实的能够将一位死囚救出来吗?古代刑律到底是如何的?

是配角光环仍是唐律太松?

唐朝的刑事法令轨制与之前历代比拟,已经开展到比力齐全的水平。唐代的刑罚轨制根本上继续隋造,以“五刑”为其法定刑种。唐代的五刑是:笞、杖、徒、流、死。

死囚实的能够临危授命吗?

其实,中国传统就有慎行和慎杀的看点。唐代开放宽大,在立法、用法方面也享有“得古今之平”的盛誉,对死刑的限造力度也是空前的。

隋朝末年,因为抵触频发,隋炀帝加大了刑罚的力度。残暴的刑法使人不胜忍耐,灭亡人数就多了起来。李渊称帝后,对刑法放宽处置,后约法十二条,除:杀人,劫盗,逃兵,背叛那几条是死刑外,其他的消弭了死刑。到了李世民,同州人(渭南市大荔县)房强,弟弟以谋反功定论,房强根据律令也应当处死。李世民看到后同情起来,后与群臣筹议后免房强死功,发配放逐异乡。

唐玄宗李隆基于天宝六年(747),发布了明白的诏令,“承大道之训,务慈悲心肠”,废除了绞、斩的死刑条目,减死而决重杖放逐岭南。《资治通鉴》称:“(玄宗)慕好生之名,故令应绞、斩者皆重杖流岭南。”

在唐玄宗登基之后,“思宏王道之化,实务慈悲心肠”,看待死刑的立场愈加审慎。仅在开元三年(公元715年),就曾有五次恩赦之举。

所以,我们在《长安》中所看到张小敬被捞出来的剧情,在汗青上是可能发作的。事实上,汗青上实的会发作刀下留人的情状。

“刀下留人!哥哥息怒;想燕青……也多有功来;怎先看俺寡兄弟之面;饶过他那一次吧!”

——元·李文蔚《燕青打鱼》

“刀斧手将 白瓦尔罕 推出帐外,将要行刑,忽听火光中一位佳人从外进来,连喊刀下留人。”

——《荡寇志》第逐个七回

在中国传统戏剧中,“刀下留人”一词就已呈现。

比起唐代,宋代更是对死囚的立场较为审慎。

宋朝对司法审查轨制十分严厉,“狱司推鞫,法司检断,各有司存,所以防奸也”。宋朝的审讯轨制分工很细,假设呈现冤假错案是要追查责任的,并且因为分隔审理,各负其责,呈现错误逃责随便。

宋朝还有一条规定,“凡死囚临刑喊冤者,再勘问陈奏”。

假设听到那十三个字,刽子手没有放下手中的刀,他将间接被押进大牢,视为杀人犯,刽子手怎敢不刀下留人。

所以,宋代可谓是“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最为彻底的朝代。在宋代司法审讯中,宁可放走坏人,也不成以冤枉一个好人。

午门斩首也是假的?

除了“刀下留人”,另一个超等耳熟能详的就是“推出午门斩首”。

揣度那个的实假,你得先晓得什么是午门。

中国儒学讲求不偏不倚,那在中国古代建筑上也有必然的表现,中国建筑讲求中轴对称,好比故宫,午门就在那条中轴线上。

午门仍是紫禁城的南大门。坐北朝南除了与中国的天文情况的因素的影响之外,也与我们的文化思惟有必然的关系。

“圣人南面而听全国,向明而治,概取诸此也”

——《易经》

与“南面”尊位相反。“北面”在古代为卑位。东汉许慎在《说文解字》中阐明说:“北,乖也。二人向背。”古时两军做战,打败仗一败涂地的一方老是背对仇敌的,所以“北”那个词后来就逐步增加了“失败”那一义项。

《孙子兵书》中就有如许一句话:“倦北勿从。”在那里,“北”便是“败”或“败逃”,那句话的意思为“仇敌假拆败逃,不要自觉追逐”。再后来,“失利”不只指军事失败,并且引申为办各类工作的失利。

所以古代把南视为至尊,把北看做失败、臣服。皇帝坐在龙椅上,面朝正南,展现着本身登峰造极的权力。午门就位于故宫中轴线上且尊享之位的南大门。

在明清两代汗青上,午门是皇帝颁布诏书的处所,每年腊月初一,要在午门举行发布次年历书的“颁朔”仪式。

午门也是皇帝接见外国青鸟使的处所,战后驱逐班师的戎行也是在那里举行慎重的受俘仪式,据史料记载,康熙以及雍正都曾经在那儿举行过受俘仪式。

如许一个处所,杀人砍头的可能性似乎不大。

那为什么会有“午门斩首”的说法呢,固然“斩首”不太可能,但明代皇帝确实在午门举行过惩罚大臣的“廷杖”。

明代时,假设大臣冒犯了不成进犯的皇家威严,便会被致以“逆鳞”之功,被绑出午门前御道东侧打屁股,也就是“廷杖”。

事实能被挈出来廷杖的也不是一般人,所以起初只象征性的责打,后来开展到打死人。

如正德十四年皇帝墨厚照要到江南选美女,群臣上谏劝阻,皇帝发怒。大臣舒芬、黄巩等受廷杖者130人,有11人被当场打死。

此外明嘉靖皇帝墨厚熜,继续皇位后,欲逃封他的生父兴献王为帝。大臣们死力抵抗,100多人哭谏于左顺门,皇帝命令施行廷杖赏罚,当场毙命17人,民间有“午门斩首”之言传播与那些廷杖致死脱不了关系。

在明清两代,确实处斩过许多朝臣,但地址不是午门,犯人斩首是必需押往柴市(今西四)或菜市等刑场处决的。

出格是明代,有过多起诛杀朝臣的大案。但汗青典籍的记载,都证明他们不是被斩于午门之外。像明初洪武年间宰相胡惟庸、上将军蓝玉等大臣,据《明史》所载,都是“弃市”,弃市就是“刑人于市,与寡弃之”之意,也就是被斩于市曹,即街市所在。

那阐明他们不只不是被斩于午门之外,以至也不是国都之内。

因为其时通俗人民集居的街市大多是在国都之外,城内大都是王公贵族府第和官府衙署所在。

封建统治者的杀人,要藉此恫吓人民,所以其刑人之地大都抉择在街市。好比戊戌六君子就是死于宣武门外的菜市口。

并且,杀人事实不吉利,皇帝是不会让杀人之地靠近本身的宫室。

所以“推出午门斩首”并非实的午门斩首。

“五马分尸”可能是五头牛?

除了廷杖,斩首,古代还有良多残暴的刑法,车裂就是古代一种残暴的死刑,民间称为“五马分尸”。

是将受刑人的头与四肢别离系于五车之上,然后以五马驾车,同时分驰,将肢体扯破。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是不容遭到摧残的,关于连头发都不肯剪往的前人,那“五马分尸”,竟然让人“身首异处”,实可谓是死刑了。

不外“五马分尸”的实在性是有待讲究的。自汉景帝变革刑法后,景帝以前一些死刑的本相渐渐使人淡忘,最末失传。

如《南燕录》中有“车裂嵩于东门之外”一句,在《承平御览》中已被改为“五车裂之”,中华书局的影印本中又成了“以五车裂之”。可见,传布中的误差。

更大的误差则是“牛”和“马”傻傻分不清晰。

“车裂者,将功人头与四肢,缚于五辆车辕之上,各自分向,各驾一牛,然后以鞭打牛,牛走车行,其人肢体裂而为五。俗言:'五牛分尸'。此乃极重之刑。襄公欲以义举闻于诸侯,有意用此死刑,张大其事也。”

——冯梦龙《东周各国志》

所以到底是“五马分尸”仍是“五牛分尸”呢?

中国古代胜者为王败者为寇,成功者庆祝的体例良多,死刑的品种也有良多。除了车裂、处斩外,还有炮烙、剐刑——凌迟、绞刑、生坑、活泼人皮等等。商纣王为博妲己一笑,创造了炮烙之刑,就是把一根粗大的铜柱横放着,上面涂油,下面架起炭火烧烤,然后命“有功者行其上”,那些人走不了几步就烫到难以安身,掉进火堆里,活活被烧死。为博美人一笑,实是既荒唐又残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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