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话剧演出时间?
孔子话剧的演出时间11月18日晚。
由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出品,山东省话剧院倾力打造的话剧《孔子》在河南艺术中心上演。
话剧《孔子》,以春秋末期诸侯争霸为历史背景,以浪漫的笔墨与高古的格调,讲述了孔子伟大、波澜壮阔而又坎坷、颠沛流离的一生,以思接千载的视野书写了一部壮丽史诗,呈现了孔子传承千年的伟大思想。着力表现了孔子追求“大道之行,天下为公”的理想和“知其不可而为之”的精神境界,努力塑造了一个遥远而鲜活、高大而素朴、威严而亲切的至圣先师光辉形象,对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最近书法有全国展吗?
这是目前知道的全国大展征稿消息
7月20号截稿
全国第十二届书法篆刻展览征稿启事
为推动书法事业可持续发展,全面展示近年来书法篆刻艺术的优秀成果,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国书法家协会定于2019年11月举办全国第十二届书法篆刻展览。
展览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文艺工作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坚持植根传统、鼓励创新、艺文兼备、多样包容的创作理念,坚持公平、公正、阳光、干净的评审原则,不断推出精品和人才,引导广大书法家和书法工作者坚定文化自信,承续中华文脉,把握时代脉搏,陶铸时代审美,努力攀登艺术高峰。
本届国展按书体分设三个展区同时进行,其中行书、草书展区设在陕西省宝鸡市,楷书、隶书展区设在湖南省长沙市,篆书、篆刻、刻字展区设在山东省济南市。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
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中国书法家协会
承办单位:(排名不分先后)
中国文联书法艺术中心
陕西省宝鸡市人民 ***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湖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湖南省长沙市人民 ***
山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二、组织机构
1.组委会
全国第十二届书法篆刻展览组委会由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国书法家协会和承办单位等共同组成,负责展览的组织领导工作。
2.评审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
中国书法家协会依据《中国书法家协会评审委员、监审委员产生暂行办法》,组成评审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和监审工作。
三、征稿要求
1.投稿范围
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海外华人均可自由投稿。
2.作品要求
(1)内容:本届国展提倡投稿作者自撰书写内容,文白均可,内容要追求真善美,传递正能量。诗、词、曲、赋、联、文等体裁不限。亦可书写健康向上的古今诗文。书写时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保持内容的准确连贯和相对完整。书写非自撰内容应在落款处写上原作者姓名及篇名。投稿作者须遵守《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确保书写内容不存在著作权、名誉权等争议和纠纷。因书写内容而产生的纠纷,由投稿作者本人负责。
(2)规格:投稿作品分为书法、篆刻、刻字三个类别。
书法部分:书法作品请投寄作品原件,尺寸为8尺整张(高248 cm,宽129 cm)以内,一律为竖式。小字类(单个字径一般在2cm以内)作品尺寸为4尺整张(高138cm,宽69cm)以内,一律为竖式。手卷作品尺寸为高35cm以内,长度248cm以内。册页作品成品尺寸每页高宽不超过40cm,正文页数为5—12开(10—24页)。手卷、册页作品入展数量一般不超过本书体入展总数的6%。所有作品请勿装裱(册页除外)。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评选。
篆刻部分:篆刻作品须寄印稿6—12方,其中指定内容两方,边款两枚以上,统一贴在4尺对开的竖式宣纸上。评审结束后由中国书协通知入展作者寄篆刻原石1方参展,原石展出后由出资方收藏。如不寄原石视为放弃入展资格。已入展过中国书协主办展览的印稿不得再次投稿,一经查出将取消入展资格。
篆刻指定内容:
与时偕行 《周易》
在明明德 《礼记•大学》
长风破浪会有时 唐•李白《行路难》
昆刀截玉露泥痕 齐白石论印诗句
要求:须四字、七字各选其一,朱文、白文各刻一方。
刻字部分:刻字作品材质为木质,单边最长不超过100cm。刻字作品初评采用照片评审,投稿应使用8寸彩色照片。初评通过的作品将由中国书协通知作者邮寄原作参加复评、终评,并附本人创作的书法作品一幅(4尺整纸以内,书体不限)作为终评参考。具体要求届时由中国书协发函通知。
3.投稿数量
本届国展可多书体(含篆刻、刻字)同时投稿,每种书体限投一件。不同书体需按展区分别投稿参评。投稿同一展区的不同书体,须分开邮寄并在外包装明显位置注明书体。征稿期间不办理换稿、退稿等事宜。
4.费用说明
本届国展不收参评费。
需退稿作者在投稿同时,每件作品汇寄退稿费人民币60元(其中30元为作品邮寄、包装费;30元为保险费,保额 3000元),退稿费汇款单复印件应会同作品一并寄出。凡在投稿时未汇寄退稿费的不予退稿。入展作品不退稿,由出资方收藏。入展作品已经交纳退稿费的,由承办方退还本人。海外需退稿的作者,每件作品汇寄退稿费100美元,相关要求同上。
刻字照片、篆刻印屏不办理退稿。
5.信息填写
(1)请在书法作品(包括刻字照片、刻字原作、篆刻印屏)背面最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册页作品注于最后空白页):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 *** (固定 *** 、手机)、作品书体、作品名称、内容是否自撰、是否退稿。所有投稿作品请一律附释文。
(2)请务必在信封明显位置注明书体,组委会将据此分类登记。
(3)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作者,请认真填写《全国第十二届书法篆刻展览投稿登记表》、《全国第十二届书法篆刻展览投稿作品疑难用字表》(启事后附表格,可复印使用,也可从中国书法家协会网站下载),连同身份证复印件、退稿费汇款单复印件、作品释文和书写内容使用的版本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
6.书写材料
为便于评审、装裱和展示,投稿作品应选择高质量专业书画用纸,避免使用易折断、破损的纸张。本届国展不接收非纸张类材料创作的书法作品(绢类除外)。为确保展览装裱效果并利于作品收藏,来稿请勿机裱托膜。
四、评审
1.由中国书法家协会组织评审,制定评审细则、评审流程、评审守则以及违规处理办法。
2.本届国展采取各书体相对独立的评审原则,拟定于2019年8月中下旬组织评审。
3.评审分三个阶段进行。之一阶段:初评;第二阶段:复评、终评;第三阶段:抽查面试。评审结果将在第三阶段结束后适时在中国书协网站公示。
4.本届国展拟设入展作品1000件左右,入展件数根据来稿质量和评审实际情况可进行适当调整。同一作者不同书体(含篆刻、刻字)可同时入展。
5.本届国展评审在加强对书写内容、文字、字法正误审查的同时,着意发现笔墨与文辞兼善、两者和谐统一的作品。在同等书写水平下,优先选择自撰类作品。
6.评审主要考察作者的创作水准,不鼓励过度装饰 *** 。凡在形式上过度拼接粘贴、染色做旧、故意涂抹等,该类作品在评审中将会受到减分影响。
7.本届国展实行高比率抽查面试考核,采用计分制,在综合考量被抽查作者创作水平的同时,严查代笔、代刻、抄袭、临摹、集字及一稿多投等行为。
8.本届国展所有入展作者须撰写创作感言(200字以内),具体细节由中国书协另行通知。
五、展览
十二届国展定于2019年11月相继在陕西省宝鸡市、湖南省长沙市和山东省济南市举行。同期还将举办国展论坛等相关活动。三地展览结束后,择时选择部分作品在京展出。
六、出版
十二届国展开幕式之前出版《全国第十二届书法篆刻展览作品集》。
七、作者待遇
1.向入展作者颁发证书。
2.向入展作者赠送本届国展作品集1套。
3.入展作品收藏费每件1000元(税后)。
4.非会员作品入展,其作者具备加入中国书法家协会的条件。
5.本届国展入展作品收藏费、入展证书、展览作品集将在开幕式后90个工作日内由相关承办单位向作者支付和邮寄,作品退稿将于展览结束后90个工作日以内完成。
八、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2019年7月20日截稿。截稿日期以当地邮戳或快递公司受理日期为准,拒收逾期投稿作品。
九、收稿和汇款地址
1.收稿地址:
(1)行书、草书:
邮寄地址:陕西省宝鸡市行政中心2号楼9层十二届国展陕西宝鸡展区办公室
邮编:721004
收件人:刘军力 齐晓荣
联系 *** :0917-3263356、3263357,15353035221
(2)楷书、隶书:
邮寄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蔡锷北路153号湖南省书法院三楼十二届国展湖南长沙展区办公室
邮编:410005
收件人:伍海勇 刘洋
联系 *** :0731-86450618,13617499684,13617499642
(3)篆书、篆刻、刻字: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马鞍山路58号院9号楼西户十二届国展山东济南展区办公室
邮编:250002
收件人:郝晓明、刘秀华
联系 *** :0531-82068527,18553122509
2.退稿费请一律通过邮局汇款,请勿在作品内夹带现金。汇款时请在附言上注明“国展退稿费”,并注明本人联系 *** 。邮局汇款地址:
(1)行书、草书:
汇款地址:陕西省宝鸡市行政中心2号楼9层十二届国展陕西宝鸡展区办公室
邮编:721004
收款人:刘兆臻
联系 *** :0917-3263358,15353035221
(2)楷书、隶书:
汇款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蔡锷北路153号湖南省书法院三楼十二届国展湖南长沙展区办公室
邮编:410005
收款人:彭小娟
联系 *** :0731-86450618,13617499684
(3)篆书、篆刻、刻字:
汇款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马鞍山路58号院9号楼西户十二届国展山东济南展区办公室
邮编:250002
收款人:李云
联系 *** :0531-82908770、68978556
十、其它事项
1.为维护全国第十二届书法篆刻展览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中国书协将加大对代笔、代刻、临摹、抄袭、集字及一稿多投等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举报长期有效。凡发现以上违规行为,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将视情取消入展资格、列为今后评审必查对象、通报其所在团体会员单位、三年内不得参加中国书协主办的任何展览、取消其会员资格等。中国书协将及时在协会网站发布相关处理情况通报。
举报材料请寄: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B座909中国书协展览处。邮编:100083
2.主办单位对入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3.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4.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5.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中国书法家协会。
中国书法家协会
2019年3月20日
附件1:
全国第十二届书法篆刻展览投稿登记表
姓 名(与身份证一致)
性 别
年 龄
身份证号
常用通讯地址
手 机
固定 ***
邮编
省份
作品名称
书 体
尺 寸
是否中国书协会员
是
否
是否自撰书写内容
是
否
作 品 释 文
(可另附纸)
退稿费汇款单、身份证复印件、中国书协会员证复印件粘贴处(可另附纸)
附件2:
全国第十二届书法篆刻展览投稿作品疑难用字表
*疑难用字包括作品中较为偏僻的异体字、不常用的篆法、草法等。
所用汉字
所用字法
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