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勒索罪与绑架罪的界限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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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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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取豪夺功与绑架功的边界是:

1、立功损害的对象差别。巧取豪夺功施行威胁的对象和获得财物的对象是统一个。而绑架功施行威胁绑架的对象和获得财物的对象是别离差别的人。

2、客不雅要件表示差别。巧取豪夺功威胁的内容如系暴力,行人声称是未来施行,而绑架暴力内容的威胁,则是其时、当场己经施行的。

3、巧取豪夺功行为人其实不掳走被害人予以隐藏控造,而绑架功则要将被害人掳走加以隐藏、控造。别的,若是行为人以其实不存在的绑架行为棍骗威吓某人不是当场交付财物的,既不该以巧取豪夺定功,也不克不及以绑架定功,而应以诈骗功论处。如棍骗威吓某人当场交出财物,而威吓的内容是以暴力损害人身为内容的,则应以掳掠功论处,如威吓的内容是以揭露隐私等,则应以巧取豪夺功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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