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这两个主角,认可并赞同他们的人生观,人生不需要太多的感叹,只要是读过的人,都懂。
因为爱情让我动容,更因为书中溢出的满满的让我温暖的东西。
因为爱情不是推让,爱情不是顺其自然,爱情就是需要强硬,这是我最喜欢这本书的地方。
我回家陪我妈吃了顿饭,把糯米托付给局长,连带盛隽给我戒指,三天后,我被安排出境。
我混入了被卖去缅北的女孩里,很凑巧,东哥来挑人,一眼就认出了人群里邋遢的我,他把我带回了他的基地,比寨子更大,他拥有了一套豪华的房子,有了自己的汽车,他会开车,会做饭,会欣赏自然风光,比别人的家庭更好,他的朋友们都是年轻人,他们的生活都很美好,我们每天都一起吃饭,一起喝酒,一起玩游戏,他是最棒的朋友之一,每天晚上,我们会坐在他家的阳台上,看着天边的日落,听着鸟儿的叫声,聊天,分享彼此的生活,我会问他关于政治,关于历史,关于科学的问题,而他总是能够给出正确的答案,我很喜欢和他在一起,因为他总是能给我带来惊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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