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清楚对方的身份证号是否可以起诉对方呢?
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不需要知道对方的身份证号码,只需要知道对方的住址和 *** 就可以了,当然知道身份证号码更好,不知道法院也会给立案受理的。《民事诉讼法》之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起诉对方是否需要对方的身份证号呢?
起诉时没有对方的身份证号,在某些地 *** 院的立案庭是不收材料的,立案庭的工作人员理由很多,比如法院立案系统必须要输入被告的身份证号码或者以被告不明确为由不予受理,通常就是不收立案材料,更不会给你不予受理通知书。
我们上个月在郑州某法院立案时,由于交通事故认定书中有一个被告没有身份证号码,但是被告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都有,立案庭的人员要求我们补充,否则就要把这个被告划掉。
同一起事故,在同一法院,前几个月,在没有这个被告的身份证号码依然立上了案,据说是立案庭出台新规定,必须有被告身份证号码才能立案,为了尽快将这个案件立上,我们当天立即准备手续就去这个被告住所地派出所户籍室,调取了被告的户籍信息,司法实践当中,如果当事人不调取,法院也能依职权调取被告的户籍信息。
近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就出台了豫高法(2019)195号文件,特别要求各地法院严格执行登记立案制度,不得要求原告提交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对于符合起诉条件的,不得以任何借口不立案、拖延立案,严禁这种形式限号立案、控制立案行为。
对于部分法院没有被告身份证号码或者地址送达不到现象并不鲜见,由于各地司法实践与法律规定差距甚大,建议外地办案的律师提前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完善当事人身份信息,以免造成诉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