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一条 为了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甘肃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开展促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等活动。
法律、行政法规对乡村振兴促进工作已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本条例所称乡村,是指城市建成区以外具有自然、社会、经济特征和生产、生活、生态、文化等多重功能的地域综合体,包括乡(镇)和村庄等。
第三条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应当坚持中国 *** 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改革创新,坚持因地制宜、规划先行、循序渐进,分类推进乡村振兴工作。
促进乡村振兴应当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
第四条 全面落实省负总责,市(州)、县(市、区)、乡(镇)抓落实的乡村振兴工作机制。
县级以上人民 *** 应当将乡村振兴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政策措施,统筹解决乡村振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建立健全乡村振兴考核评价制度、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
乡(镇)人民 *** 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实施乡村振兴促进工作。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 ***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村振兴促进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乡村振兴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关具体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乡村振兴促进工作。
第六条 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应当在乡(镇)人民 *** 的指导下,组织、动员村民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工作。
第七条 各级人民 *** 和县级以上人民 *** 有关部门应当加强乡村振兴促进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宣传,鼓励、支持和引导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各方面参与乡村振兴相关活动,推动建立 *** 、社会、市场协同推进乡村振兴的发展格局。
对在乡村振兴促进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或者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农村土地改革后,农民可以做什么呢?
1、农村土地改革后,农民可以通过确权获得的承包地一样还是你的,农民的承包权和经营权会被保护。
2、如果需要规模化经营,可以根据自身条件选择不同的流转方式,如土地流转、土地加入农业合作体、从事乡村旅游等方式。
3、如果有劳动力愿意在家务农,也可以考虑重新就业或者在家门口创业。
4、除了政策保障外,还需要注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例如防止被不当使用土地,同时也要注意身体健康,避免因过度劳累导致健康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