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一家违反《反恐怖主义法》的酒店被处以10万元罚款。对此,该酒店负责人表示无异议。此事件反映了企业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因违规行为受到处罚。
违反《反恐怖主义法》,德州一家酒店被罚款10万元,负责人:无异议,你对此怎么看?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山东省德州市警方对酒店的处罚并不算不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如果住宿、长途客运、机动车租赁等业务经营者和服务提供商没有按规定检查客户身份,或者为身份不明、拒绝检查的客户提供服务的,主管部门将要求其改正;若不改正,则将面临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以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不超过十万元的罚款,按照此规定,公安机关在辖区内的涉案酒店进行处罚,属于合法的行为,并无需质疑。
“反恐”是全人类共同的责任,我个人的看法是,仅仅依赖于惩罚是远远不够的,我们应当坚持以教育和宣传为主,以惩罚为辅的原则,在社会上普及“反恐”的理念,唯有如此,公众才能真正站在反恐的统一战线上,形成合力,共同维护社会稳定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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