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7天逗留是指旅客从入境澳门至离境澳门前的连续7天内,在澳门停留的累计时间不超过7天。如果某旅客在入境当天开始计算,直至离开澳门的前一天为止,整个时间段内的在澳门实际停留时间不超过7天,即视为符合“7天逗留”规定。需要注意的是,这并不涵盖往返交通工具上的时间。
通常情况下,从入境澳门的当天24:00开始计算,为期七天,如果你在2015年10月1日晚上24:00进入澳门,那么2015年10月2日算作之一天,以此类推,直到2015年10月8日晚上24:00结束,在此期间,必须确保在第七天的最后时刻(即晚上24:00之前)离开澳门。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日期计算可能会受到节假日等特殊情况的影响,建议出行前再次确认官方发布的最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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