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已正式废止,尽管该办法已经失效,但我国对于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依然有严格的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之一百零六条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未遵守国家有关禁止、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的规定,或未按国家有关规定报告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情况的,将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商家和消费者在使用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时,仍然需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鼓励大家积极使用环保购物袋等可重复使用的替代品,共同保护我们的环境。
购物袋收费的意义何在?
塑料购物袋收费的初衷是为了减少资源浪费、保护环境及土壤,以往,塑料购物袋往往免费提供,以至于人们在超市购物时习惯性地领取塑料袋,最终导致塑料袋用后随意丢弃,形成“满天飞”的局面,塑料袋不仅污染环境,而且一旦被埋入土壤中,几十年都无法自然分解,这会严重影响土壤质量,据称,一次性塑料袋的平均使用时间仅为25分钟,而其分解周期却长达上百年之久……
塑料购物袋的主要原料是石油中的聚丙烯(PP),随意丢弃塑料袋不仅是对环境和土壤的破坏,也意味着对石油资源的浪费,购物袋收费后,大体两三毛钱一个,小则一毛钱左右,许多消费者开始自带布质购物袋,布质购物袋经过洗涤晾干后仍可循环使用,对于一些可以手提的物品,如洗衣粉、洗衣液等,消费者甚至不再使用塑料购物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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