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以来,大学教师性侵学生的事件频频发生,高校教师师德问题和师生恋问题再次引起了广泛关注。
福州大学案例
让我们来看福州大学的一起事件,5月13日,一篇名为《爆料!福州大学教师性侵、性骚扰多名女生》的公众号文章引发热议,文中提到的当事女生小微(化名)称,福州大学教师张某平仅见过几次便强行将其拉至宿舍实施性侵,张某平还曾多次骚扰和性侵校内外其他女生,其中一位女生小柠(化名)被他两次性侵,导致意外怀孕并流产,事件曝光后,福州大学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专门调查组,暂停了张某平的教学活动。
尽管如此,张某平却并不认为自己是性侵,他表示,两个女生与他有恋爱关系,小柠是前女友,二人在相亲网站相识;小微则是在研究生阶段认识,后来成为恋人,事件已经过去四天,但未有进一步的消息。
北京某高校案例
北京某高校也曝出了一起事件,多名女学生指控该校男辅导员魏某多次骚扰女学生并要求交往,女学生们声称,魏某经常在深夜通过微信聊天表达想要与其恋爱的意愿,事后,魏某威胁学生不要曝光,并声称会报警,甚至有自称魏某发言者的女性,试图为他洗刷清白,魏某离开原校,转至北京财贸职业学院担任教师,对此,该学院也成立专门调查组,展开调查工作。
共同特点与法律困境
这两个案例有一个共同点,即男老师都是单身,不存在婚内出轨的情况,他们都是利用“恋爱”的名义,行性骚扰甚至性侵之实,从法律角度来看,恋爱关系难以界定,在双方感情热烈时,可能无所不为,一旦分手,则可能会互相对立,行为难辨,很难确定这些行为属于性骚扰或性侵,如果最终认定他们是师生恋,那么性骚扰或性侵的认定就会变得复杂。
师德建设与法律法规
这两个老师无疑是“渣男”,作为教育工作者,他们的道德水平显然不高,但目前我国教育部门和高校并没有对师生恋进行明确规定,这给了这些“渣男”们一个法律上的空子,在欧美国家,高校对于师生恋有严格的禁止政策,一旦老师和学生之间出现了暧昧、恋爱或发生实质关系,老师就会被立即解雇,这样一来,教师就不能借“师生恋”之名来掩盖性骚扰或性侵的行为。
法规修订建议
有两会代表提出,应该修订教师师德红线,尤其是要明确学校里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关系,我认为,只有明确了这一点,师德建设才会有方向可依,明确师生恋是违反师德甚至违法的行为,可以有效遏制那些隐藏在教师中的“色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