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每隔一段时间都会有几本不同的书让自己爱不释手,这大概就是所谓的读经典的好处。因为一本好书是没有时间和空间的限制的,都是面向所有人,所有的时代,一个人所有的人生敞开的。这就是为什么一本同样的书,每个人都能读出不同的滋味,不同年龄段的重读都不一样,每次收获的东西也不一样。经典之所以成为经典就是因为这种属性,它具备了人类所有的智慧,而这种智慧需要我们去阅读和聆听,才能领略其中的一部分。
我近期反复阅读的书是马尔克斯的传记《活着为了讲述》。马尔克斯大家都会知道,《百年孤独》大家也都了解,但是马尔克斯的一生了写不少好作品,不只有《百年孤独》。马尔克斯获得1882年诺贝尔文学奖之后,已经跻身于二十世纪最伟大的小说家之列,人人都知道哥伦比亚有个伟大的作家写了一本《百年孤独》。但是,从那之后,也会有人质疑说,马尔克斯获得诺奖之后再也写不出好小说了。马尔克斯用了后半生打了许多人的脸。我们现在可以说《霍乱时期的爱情》是丝毫不逊色于《百年孤独》的爱情名作,而他的晚年又凭借《活着为了讲述》这本自传,让人再次惊艳,原来,他还没老糊涂——虽然已经快了——《活着为了讲述》大概就是他得了老年痴呆症之前最后完成的一部力作。
其实从这本自传也能看得出来。因为大多数自传的写法都是考证细节,比如我出生在哪一年,具体到那些日子干了哪些事情,基本都是编年体的叙事。但是马尔克斯的牛逼之处在于,他对这些一年一年的流水账没啥兴趣。如果我们记得这本自传的开篇就会发现有句话非常牛逼,他说:“生活不是我们活过的日子,而是我们记住的日子,是我们为了讲述回忆起来的日子”。这句话太牛逼了,我们每个人活过了一生,回首往事,能够记住的其实寥寥无几,但是写回忆录的时候,偏偏借助日记和信件,以及综合其他人的回忆,打造一个“我能记住我活过的所有岁月”的假象。这其实是扯淡,人的一辈子是用来遗忘的,不用说几十年前的事情,就是昨天和前天发生的时候,很多细节我们都记不清了。所以马尔克斯就很厉害,他把自传写成了“回忆”,他把回忆写成了小说。这本自传的牛逼就是不用编年体,只用回忆来摘录了人生中的重要的几个节点。简略的几个画面就能看出来马尔克斯的牛逼。
这本自传还有一个很重要的特点,他只写到了马尔克斯青年时期,从出生到出版之一本小说《枯枝败叶》,至于距离写出《百年孤独》还有十几年的事情,距离获得诺奖还有差不多二十年的事情。为什么这样写?很简单,因为马尔克斯写不下去了,他晚年身患老年痴呆,记忆出现了问题。但是我们也可以解释说,如果写完他的一生,一本书恐怕是不够的,写完他的青年时期就写出了他一生最厚的一本书,写完整个一生估计要三四本厚书才能够。而且,只有写作的时候,我们才能知道自己的潜力有多大,原来我们的回忆中打捞出这么多的细节,原来我的人生也可以有这样丰富的东西可以挖出了。还是那句话说得好,尊重自己的回忆,它会给你惊喜。因为我们每个人的人生都是一本大书,都可以有自己的自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