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冈山市:因停车费起争执,醉汉驾车罪难逃, 你怎么看?
在井冈山市,一场因停车费引发的争执,最终以醉酒驾驶的罪名收场,这起事件不仅是对法律的严肃警示,也是对公众安全意识的一次深刻反思。
2019年3月2日,罗某在驾车离开某停车场时,因停车收费问题与收费员蔡某发生口角并升级为肢体冲突,随后,蔡某报警,警方介入调查,在茨坪派出所,罗某被酒精检测仪检测出体内血液酒精浓度高达184mg/100ml,随后被送往茨坪人民医院进行抽血备查,经鉴定,罗某体内血液酒精浓度为172.78mg/100ml,已构成危险驾驶罪。
这起事件再次提醒我们,侥幸心理是导致许多悲剧的根源,许多人认为“我就喝了一点,没事”、“路上小心点应该没问题”,然而正是这种心态往往导致事故的发生,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安全,切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如果实在无法避免饮酒,应选择找代驾或打车回家,切勿心存侥幸。
开车的行为本身也是一种有效的挡酒方式,当有人试图灌酒时,可以以开车为由拒绝,一般明事理的人都会理解并尊重这一决定。
这起事件不仅是对罗某个人的警示,也是对所有驾驶者的提醒,在享受生活的同时,我们应时刻牢记安全之一的原则,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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