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643年(崇德八年)八月二十六日,年仅6岁的福临(世祖)即皇帝位,改明年为顺治元年。经诸王贝勒公议,济尔哈朗与多尔衮辅理国政,誓告六合。次年,规定诸王大臣奏本,先交多尔衮,并尊多尔衮为“叔父摄政王”。如许,多尔衮现实上是更高统治者。多尔衮(公元1612—1651年),系努尔哈赤第十四子。
太宗时封和硕睿亲王。公元1644年,多尔衮率领清军攻人北京后,曾颁布发表任用明朝仕宦,召集流民,减轻钱粮等办法。定都后,又仿明造对清王朝的政治轨制停止了改订。(1) 削弱诸王。皇太极时,诸王兼领六部事。多尔衮辅政时,停行诸王兼理部务的轨制。六部各录用尚书、侍郎管领。
满洲诸王的政治权利由此遭到极大的削弱。公元1644年,撤职郑亲王济尔哈朗辅政,中枢政权集中到多尔衮手里。公元1648年十一月,顺治帝又尊多尔衮为皇父摄政王(满语做“汗的父王”)。(2) 变革政体。皇太极时设立内三院(国史、秘书、弘文),各设大学士一人,分担诏令、文书诸事,不参与军国政务。
多尔衮集中权利后,依仿明造,内三院为六部之首,成为中枢机构,大学士兼领六部尚书衔。公元1648年,增设六部汉人尚书,满汉兼用。各部尚书以下的官职,也任用了一批汉人降官,但满人官员处于优胜的地位。因为任用多量汉官,也使满洲贵族权力遭到必然的限造。
(3) 父母官依明造,设置总督巡抚和州县官。边陲地域则由将军统辖。(4) 造定法令,推行继奉帝统的传统;尊孔崇儒;满汉通婚等造。公元1651年,多尔衮病死,时年39岁。第二年,顺治帝下诏逃削多尔衮册封,籍没家产人官。到乾隆时,又恢复“睿亲王”封号。
多尔衮摄政期间,奠基了清王朝的根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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