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时期的一宗命案:公公醉酒欲奸儿媳,妇失手杀死他,被判凌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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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亚哦哦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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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从古到今几乎都是社会常事,但因社会价值看念以及法令标准的差别,案件天然会有差别的成果处置。并且其时社会关于女性以及某些社会群体的鄙视,以致那些人在案件一起头就失往了主动权,他们也只会在时代中成为牺牲品,以至于连本身的合法权益都庇护不了。我们无妨今天一路看一下清朝期间的一宗命案,领会过往阿谁时代的人伦常事。

在《陕甜总督任内奏稿》中记载着一个故事,反映其时阿谁时代的特征。说岷州有小我喊徐二,生了两个儿子喊做徐三十八合徐花狗。而他那两个儿子也早早分了家产,各自生活,徐二则轮流在他的两个儿子家中栖身。一日,那时的徐二刚好在徐花狗家中栖身,而徐花狗和他的妻子下地干活,留他们的老父亲徐二一小我在家中看门。可能是两家有过约定,在谁家住的话则由另一家负责送饭,所以那个徐二可谓是衣食无忧。

此日薄暮,徐三十八的老婆刘氏往给徐二送饭,其时的徐二正单独坐在炕上,饮酒醺醒,看见刘氏进了房间,突然萌发淫念,先向刘氏亵腔调戏,刘氏天然没有搭理他,只是将饭食放在炕上,正欲走开,徐二则酒醒心迷从炕上跳落,“将刘氏迎面拒住,头抵胸前,推按炕沿,刘氏撑拒喊嚷,徐二一手按住刘氏上身,一手撕落刘氏胯腰,强欲行奸,刘氏脱节不开,惧被淫侮,一时情急,瞥见炕旁堆有劈柴,连殴徐二右臂、脑后、左后肋等”后徐二酒醒站立不稳,侧跌到地,高声喊着腹痛。

那时正赶上邻人齐氏回家,听到动静之后,就赶紧赶了过来,听刘氏讲完工作颠末之后,就喊回了徐花狗夫妇和徐三十八,领会之后,就诡计报官府。但是徐二自认理亏,恐惧被乡里人讪笑,就不让他们报官,成果第二天就死了,那件工作天然也就到了公堂之上。成果根据官府审理的成果,照其时的法令,妻殴夫之父母、杀者凌迟处死。那在古代来说应该就是一件很残暴的刑罚了。

至于为何如许判,其实也就是其时社会关于女性的一种歹意压迫。清朝社会仍然继续明朝期间的人伦纲纪,关于纲常礼教非常重视,他们可能不会考虑工作的实在颠末,或者能够说法令关于女性有着一种天然的鄙视,她们既然犯了错,而且是杀戮了本身丈夫的父亲,那无疑是冒犯了大忌,天然是需要付出极大的代价。可见法令仍是表现着社会统治者的意识形态,关于女性来说无疑就是步履维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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