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离婚律师:提起离婚就“玩失踪”,这种情状该怎么离婚?
离婚过程中,最怕的就是一标的目的离婚,而另一方不愿离婚,然后不断挈着,以至还玩起了“失踪”。那么假设一方想要离婚,另一方躲起来不想离婚,此时应该怎么办?
若兰与天宝本来是一对恩爱的夫妻,但是跟着时间的推移,两人之间没有了新婚时候的别致感,彼此之间也愈发冷漠。若兰想要离婚,但是天宝好体面,不想离婚,在每次若兰提出离婚时,都找遁词遁藏。以至在若兰屡次提出离婚的要求后,天宝间接离家出走,外出打工,谁都联络不上。
在丈夫离家的那些年里,若兰试图联络天宝,但是不断联络不上。那么,面临那种情状,若兰该通过什么办法来离婚呢?
因为离婚案件涉及夫妻两边的隐私,因而在离婚案件的处置过程中,一般都需要两人同时在场。假设一方“失踪”找不到人了,能够通过向法院申请宣告一方失踪或者灭亡,或者间接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一、向法院宣告失踪或灭亡
根据法令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短长关系人能够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其为失踪人。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下落不明满四年以上,短长关系人能够向法院申请宣告灭亡。人民法院依法宣告被申请人灭亡的,其婚姻关系也本日去除。
关于下落不明的界定,是指公民分开最初栖身地后没有消息,存亡不明。因而,做为配头的若兰,能够在丈夫“失踪”两年后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以此来到达离婚的目标。
二、间接向人民法院提告状讼
根据更高院适用民事诉讼的相关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要求离婚的,即使不申请宣告失踪或者灭亡,法院也应当受理,并向下落不明的一方送达文书。
而在《民事诉讼法》中有明白规定,关于下落不明的受送达人,或者无法送达的,能够摘用通知布告送达的体例。而且,自通知布告之日起30天后视为已送达,此时法院就能够依法摘取缺席判决的体例判决离婚。
所以说,没有离不了的婚,只要不敢离的婚。有些人在面临那种情状以至愈加复杂的情状时,往往城市失了方寸,不知如之奈何。定见当事人在不晓得该怎么办的时候,能够征询相关律师,以此来处理目前的窘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