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史增智:《资治通鉴》之汉纪十九(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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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史增智:《资治通鉴》之汉纪十九(33)

【原文】

臣光曰:以孝宣之明,魏相、丙吉为丞相,于定国为廷尉,而赵、盖、韩、杨之死皆不厌寡心,惜哉,其为善政之累大矣。《周官》司寇之法,有议贤、议能。若广汉、延寿之治民,可不谓能乎。宽饶、恽之刚曲,可不谓贤乎。然则虽有死功,犹将宥之,况功不敷以死乎。杨子以韩冯翊之愬萧为臣之自失。夫所以使延寿犯上者,看之激之也。上不之察,而延寿独蒙其辜,不亦甚哉。

【译文】

臣司马光认为:以汉宣帝的贤明,加上魏相、丙吉为丞相,于定国为廷尉,而赵广汉、盖宽饶、韩延寿、杨恽的被杀都不克不及使世人心服,那其实是汉宣帝善政的更大污点。《周官》上关于司寇职责的规定,有议贤、议能,像赵广汉、韩延寿在治理苍生方面,能不说他们有才气吗。而盖宽饶、杨恽顽强耿直,能不说他们英明吗。既然如许,那么即便实有死功,仍应原谅,更何况功不至死呢。杨雄认为,韩延寿离间萧看之是自取其祸。但韩延寿之所以冲犯上级,则是因为萧看之的强逼。汉宣帝不察事实,使韩延寿独受其冤,不是过分分了吗。(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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