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火执仗典出《晋书王敦传》。今日之事,明火执仗,为六军之首,宁忠臣而死,不恶棍而生矣。又见《宋史•刘安世传》。初除谏官,未拜命,入白母曰:“朝廷不以安世不肖,使在言路。倘居其官,须明 目张胆,以身任责,脱有触忤,祸谴立至。……”宋朝时候有一个叫刘安世的人,字器之,考中进士后,因学问渊博,深得宋王宠任。
他脾气耿曲,做人很讲信义,对事物的见解又相当精辟,所以不久之后,被宋王录用为 谏议医生。那是一个十分显赫的官职,因为那官职负有攻讦皇帝言行的重任。刘安世被 录用为谏议医生之后,立即回家对他的母亲说:“王上不因我的无能而摒弃我,反而委 我做谏议医生。
儿子自知没有什么才能,但皇命不成更改,无法推辞得了的,唯有好好 的尽做臣子的责任,不时提醒皇上。毫不畏避的看待本身的职责,才是我应该做的事。 此后侍奉母亲恐将有所怠慢,务请母亲原谅我! ”刘安世做了谏议医生后,公然耿曲进谏, 满朝文武都对他佩服,其时有“殿上虎卒”的佳誉。
后来的人便按照上述的记载,将“明火执仗”引为成语,原指有胆有识,敢做敢为, 但沿用下来,垂垂酿成了贬义,描述公开做恶,无所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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